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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嘧菌酯等12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日期:2021-10-19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字号:[ ]


  2021年10月13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807号条例,修订阿拉酸式苯-S-甲基(acibenzolar-S-methyl )、甜羽扇豆发芽种子的水提取物(aqueous extract from the germinated seeds of sweet Lupinus albus)、嘧菌酯(Azoxystrobin)、二氯吡啶酸(Clopyralid)、环氟菌胺(Cyflufenamid)、咯菌腈(Fludioxonil)、氟吡菌酰胺(Fluopyram)、乙膦酸(Fosetyl)、吡草胺(metazachlor)、氟噻唑吡乙酮(Oxathiapiprolin)、虫酰肼(tebufenozide)和噻苯唑(thiabendazole)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法规(EC) No 396/2005的附件 II、III 和IV 修订如下:

  (1)在附件 II中,阿拉酸式苯-S-甲基, 嘧菌酯、环氟菌胺、咯菌腈、氟吡菌酰胺、吡草胺、氟噻唑吡乙酮、虫酰肼和噻苯唑的栏由以下内容代替:

  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部分产品)

  (2)附件III的A部分中,二氯吡啶酸和乙膦酸的栏被替换为以下内容:

  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部分产品)

  (3)在附件IV中,以下条目按字母顺序插入:甜羽扇豆发芽种子的水提取物。

  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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