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乌干达向WTO通报了第二版东非鲜切花规范标准草案(DEAS
286-1:2021)(G/SPS/N/UGA/173),该草案将取消并取代第一版规范标准(EAS
286-1:2002),草案规定了鲜切花的最低要求、分类标准以及质量公差、尺寸、包装和标签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鲜切花应符合以下最低要求:具有物种特征并在适当情况下具有品种特征,新鲜(根据花的性质而定),无有害生物、疾病和有害生物造成的损坏,无异物,无机械/物理损伤,处于适当的的收获期或芽期,无变色,无生长障碍(异常生长),无化学污渍; 2.切花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草案规定了不同等级鲜切花的具体标准、质量公差允许范围及尺寸的测量方法、范围和最大允许差异; 3.切花应符合以下包装要求: 按照EAS 865的标准用纤维板箱包装; 展示单位(花束、扎、盒)应为5件、10件或5件和10件的倍数(除非市场另有规定); 每个销售单位应由相同属、种或品种的同等发育的花朵组成,且应属于相同质量类别,但混合花束除外; 主要包装材料,如纸张、聚乙烯和任何其他材料,都应清洁、无损坏且无异物; 4.产品标签需包含以下信息:生产商、出口商或商标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原产国,等级,尺寸(长度代码),束数或枝数,可追溯性代码,包装日期,品种和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