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4日,加拿大环境部批准某些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限制法规SOR/2021-268。 1.适用范围 该法规适用于附表1和2中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产品,包括:个人护理用品,保养产品,粘合剂、粘合剂去除剂、密封剂和填缝剂,杂项产品。 但是,法规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仅设计用于制造或加工活动; ——仅用于实验室分析、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分析标准; ——受《害虫防治产品法规》的监管; ——仅为出口而制造或进口; ——装在30毫升或以下的容器中出售的粘合剂; ——受《建筑涂料VOC浓度限值法规》或《汽车修补产品VOC浓度限值法规》监管; ——在新车制造时用于新车内或新车上; ——在加拿大过境,从加拿大境外的一个地方到加拿大境外的另一个地方。 2.禁止 附表1和附表2中的产品,如果超过最大VOC浓度,不得制造或进口,但有一些豁免情况。 3.标签 附表1和附表2中产品的容器上应标注制造日期。 附表1中产品的VOC浓度≤0.1%和个人香水产品的体积≤2 毫升,豁免标签要求。 4.使用说明 如果产品是经过许可制造或者进口,该产品应具有使用说明,且说明应使用两种官方语言。 5.生效日期 所有产品类别的禁令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但消毒剂禁令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法规还提到了VOC浓度测试方法、VOC合规单位交易系统、许可证申请和记录保存等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