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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

发布日期:2023-08-04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3年7月28日,越南药品管理局发布第8314/OLD-MP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2-氯乙酰胺(2-chloracetamide)、苯乙烯(Styrene)等19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用成分清单;

  修订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防腐剂清单、防晒剂清单,具体新批准部分允许使用物质并规定使用要求,具体如下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至2025年5月8日。

新批准物质类别

新批准物质名称

使用产品范围

制定的最大使用浓度

限用物质

银锌沸石

除臭喷雾剂和粉底

1%

邻家氨基苯甲酸甲酯

驻留类化妆品

0.10%

淋洗类化妆品

0.20%

防腐剂

N-羟甲基甘氨酸钠

所有化妆品

0.50%

防晒剂

奥克立林

喷雾产品

9%

其他化妆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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