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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制订保健品等产品标签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03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4年6月26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4年第10号公告,制订保健品等产品标签法规,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相关定义;

  (2)标签一般要求。直接印刷或粘附在包装上,不易脱落,不会因水、摩擦或暴露在阳光下而损坏;

  (3)强制性要求。必须使用印度尼西亚语书写和打印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和剂型;企业名称和地址;净重;活性成分名称;功能声称;食用规定;营销许可证号;保质期;警告语等;进口经辐照处理的保健品标签必须标记获得原产国授权的辐照设施许可证号等信息;进口含有机成分的保健品有机成分含量大于95%;

  (4)禁止使用的信息。声明不含某些成分;冒犯宗教等人士的图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行为等;

  (5)处罚规定;

  (6)过渡性规定。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24个月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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