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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投资经营法律指南(一)

发布日期:2025-10-23 信息来源:常州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字号:[ ]


  肯尼亚共和国位于赤道与东非大裂谷交汇之处,具有“非洲东大门”之称,其国土面积58.3万平方公里,全国分为47个郡,人口约为5244万人。肯尼亚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第三大经济体,也是这一地区最多元、最发达的经济体之一,农业、服务业和工业是国民经济三大支柱。此外,肯尼亚的渔业资源丰富,数字经济发展迅速,是东非地区工业最发达的国家。肯尼亚第一大城市——首都内罗毕是联合国在全球的四大总部城市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人类住区规划署总部均设于此。同时,肯尼亚还是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等区域合作组织的倡导者,具有较强的区域影响力。肯尼亚是中国在东非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肯尼亚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一)肯尼亚经贸协定

  1.肯尼亚全球经贸协定

  【全球贸易协定】肯尼亚是WTO创始成员国。

  【区域性贸易协定】肯尼亚是东南非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for Eastern and Southern Africa,COMESA)和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EAC)重要成员国,在贸易、金融、交通运输、工农业、能源和法律等领域互有合作。成员国之间进出口享受优惠关税税率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目前,肯尼亚与18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已生效的有英国、瑞典、印度、丹麦、挪威、赞比亚、法国、德国和加拿大。

  【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肯尼亚2000年成为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AGOA)的首批受益国,享受对美国出口零关税待遇。

  【洛美协定和科托努协定】肯尼亚与欧盟间的经贸合作主要基于非加太集团与欧盟签署的《洛美协定》。欧盟通过该协定向非加太集团成员国提供财政、技术援助和贸易优惠等。根据该协议,肯尼亚对欧洲出口可获优惠待遇。2000年2月,非加太集团和欧盟就第五期《洛美协定》达成协议,称《科托努协定》。《科特努协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本应于2020年2月29日到期。欧盟与非加太国家就新协定达成基本政治共识,确定将《科托努协定》有效期再次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

  2022年,肯尼亚与欧盟协商临时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该协定对其他东共体成员国开放。此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普惠制条款,肯尼亚加工产品在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欧洲大多数国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目前适用普惠制的3000多种出口产品在出口数量上没有限制。肯尼亚还与IMF建立了良好关系。

  【非洲大陆自贸协定】2019年7月7日,非洲自贸区在第十二届非盟特别峰会上正式宣布成立。目前,非盟55个成员国中,除厄立特里亚以外,已有54个国家签署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议,其中南非、埃及、肯尼亚等49个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已批准协议。

  2.中国肯尼亚双边经贸协定

  中国和肯尼亚于1963年12月14日建交,签署有《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等,并建立了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2001年7月,中国与肯尼亚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尚未生效。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7年9月,中国与肯尼亚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谈判,但尚未生效。

  【双边经贸联合委员会】2019年5月,首次中肯经贸联委会召开。联委会期间,中肯贸易畅通工作组首次会议召开。2022年1月,中肯签署《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

  【产能合作协议】中国与肯尼亚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

  【文化领域合作相关协议】中国与肯尼亚2006年4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至2008年执行计划》。

  【数字经济合作协议】2022年1月,中肯签署《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其他】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中肯双方签署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谅解备忘录、关于建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并签署肯尼亚甜叶菊对华出口检验检疫协议。2019年4月,双方签署关于肯尼亚冷冻鳄梨输华检验检疫议定书,肯鳄梨正式实现对华准入。2022年1月,中肯签署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和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议定书。

  (二)中国对肯尼亚投资情况

  1.中国对肯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1年中国对肯尼亚直接投资流量3.48亿美元。截至2021年末,中国对肯尼亚直接投资存量22.6亿美元。中国企业对肯尼亚投资多集中在建筑、房地产、制造业等领域。目前,中国在肯尼亚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主要有:中航国际在内罗毕投资的环球贸易中心(GTC)项目;北京四达时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四达时代传媒(肯尼亚)有限公司在肯尼亚经营数字电视;友盛集团投资建设的友盛变压器厂;科达和森大合资特福瓷砖厂;中国武夷投资9600万美元的内罗毕建筑产业化基地。中国路桥投资约6.7亿美元的内罗毕机场收费快速路项目是近年来中国对肯尼亚最大的投资项目和首个PPP项目,已于5月14日试通车运营。

  2.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1年中国企业在肯尼亚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58份,新签合同额464463万美元,完成营业额242120万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510人,年末在肯尼亚劳务人员4425人。新签大型承包工程项目包括中国路桥承建肯尼亚米轨翻新和新建项目;江西国际承建索伊·科鲁多功能大坝项目;中交建承建内罗毕东环拓宽项目;中国电建布特大坝供水融资、设计与建造项目等。2021年新近交付大型项目包括中国路桥承建蒙巴萨KOT油码头项目、中国路桥承建拉穆港1-3号泊位项目等。

  3.境外园区

  珠江经济特区在肯投资建设珠江工业园区,尚城集团在内罗毕周边设立的EPZ园区等,正在建设中。

  4.中肯产能合作

  中国与肯尼亚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目前,肯尼亚已采用中国水泥和建筑陶瓷行业标准。2019年11月26日,第三届中国(肯尼亚)产能合作品牌展览会在内罗毕开幕。

  (三)肯尼亚特殊经济区域

  1.经济特区法案

  2015年9月,肯尼亚批准了《经济特区法案》(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CT),并于12月份正式实施。该法案对经济特区的开发管理模式和特区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并确定了经济特区内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免除增值税、20年内减免公司所得税等。

  根据该法案,将成立专门的经济特区管理局(SEZA),成立并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帮助在经济特区投资的企业处理所有非SEZA直接负责的许可、批文等的申请,协调与相关政府或私营部门的相关事项等。在经济特区投资企业的财产权将被充分保护,不会被国有化或征收;所有资本和利润都可调回本国,而不受外汇管制;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将受到保护;所有产品及服务可遵照东非共同体的《海关法》在关税区内出口及出售。同时,所有获得经济特区牌照的企业、开发商及运营商将享有全部税种的豁免,并获得不超过所有正式雇员人数20%的工作签证,特殊行业还可在SEZA的推荐下获得额外数量的工作签证。

  2.经济特区介绍

  【经济特区】目前,肯尼亚已将蒙巴萨、拉穆和基苏木作为经济特区试点区域。此外,肯尼亚还计划在已有出口加工区实施经济特区优惠政策,以增强出口加工区活力。2017年7月,中国企业投资的首个经济特区-埃尔多雷特“珠江”经济特区正式奠基,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出口加工区】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肯尼亚于1990年颁布《出口加工区法案》(《肯尼亚法典》第517章)(Export Processing Zone Act (Chapter 517, Laws of Kenya) (No. 12 of 1990)),随后肯尼亚政府提出了“出口加工区计划”(EPZ Plan),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管理,旨在促进指定区域内面向出口的工业投资。肯尼亚政府鼓励出口导向型企业在加工区内投资,希望通过EPZ,吸引生产性的资本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创造劳动就业,促进与EPZ有关的配套设施的发展和出口的多元化。根据《出口加工区法案》,截至2024年,肯尼亚先后建立了超过120个出口加工区(EPZ),其中大部分为私人所有并运营。阿西河(Athi River)出口加工区是最具规模的出口加工区,面积339公顷。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EPZ对于本地和外国投资商都具有吸引力。在出口加工区内投资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

  (1)给予初始投资额的100%投资减让(即在应税额中,扣除此项投资金额),期限为20年;

  (2)前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后,按25%的税率征收;

  (3)前10年,利润汇回,不实行预扣税;

  (5)单一营业执照;

  (6)免征印花税;

  (7)免征预扣税;

  (8)关税返还:超过7万美元的资本支出所付的关税可以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抵扣;

  (9)资本商品和基础原材料为零税率,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10)自定折旧率;

  (11)允许亏损结转;

  (12)不受《企业登记法》《工厂法》《统计法》《进出口贸易许可法》和《必需品供应法》约束。

  除上述优惠外,在出口加工区内还设有海关办事处,以及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为投资企业提供注册登记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日常管理一条龙服务,包括已平整过的土地、已建成待出租的厂房、供电、给排水、道路交通、清洁卫生、24小时保安等。肯尼亚还计划在已有出口加工区实施经济特区优惠政策,以增强出口加工区活力。据肯方不完全统计,肯出口加工区有超过30家中资企业入驻,主要分布在阿西河、蒙巴萨等地,其中以服装加工厂居多。

  未来,肯尼亚政府计划在纳瓦沙、蒙巴萨、马查科斯打造占地共计9000英亩的经济特区,以促进制造业发展。这些经济特区享有特殊税收支持政策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将促进区内仓储、出口等商业活动。三个经济特区分别位于纳库鲁郡的Mai-Mahiu(1000英亩)、马查科斯郡的Malili Ranch(5000英亩)及蒙巴萨郡的Dongo Kundu(3000英亩)。

  【自由贸易区】肯尼亚政府已批准在蒙巴萨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自贸区内将实行一系列关税和贸易优惠政策,为货物转口等提供便利。除蒙巴萨外,肯尼亚政府还将在西部城市基苏木和东部沿海的拉穆建立自由贸易区,各占地700平方公里。但截至目前进展缓慢。

  (四)出口加工区(EPZ)项目落地流程

  EPZ申请

  (1)起草并提交商业计划书

  肯尼亚出口加工区(EPZ)企业的商业计划书需涵盖以下内容:公司概述:简要介绍公司、使命和愿景,结合 EPZ 的发展目标。拟开展业务:明确 EPZ 业务类型(如制造、加工、服务)及提供的具体产品/服务。市场分析、财务预测、管理团队、法律结构(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股权结构、使命与愿景、

  产品/服务、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目标市场、市场规模与增长、竞争环境、竞争优势、定价策略、推广策略、基础设施、生产能力、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收入预测、成本结构、现金流预测、核心人员、顾问团队(如适用):列出提供指导与支持的顾问或专家等详细介绍。

  填写EPZ申请表,并与以下文件一并提交EPZ管理局:申请费支付凭证、拟设 EPZ 公司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拟设 EPZ 公司董事的银行推荐信、来自潜在出口市场买家的两封意向函、生产流程图、实施时间表

  协调EPZ审核委员会对项目下发预先批准函。

  向肯尼亚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完成EPZ企业注册。

  从肯尼亚国家环境管理局(NEMA)获取环境影响评估(EIA)许可证。(开工生产需要)

  (2)重视对园区内拟租赁厂房进行尽职调查,内容涵盖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所有权及抵押情况、厂房建设许可等相关证件、厂房所有权及产权人公司背景调查等。

  (3)重视商业架构的设计、谈判,以及审查厂房租赁协议。

  项目落地总时间为5-6个月,其中多个环节可以同步进行,例如在申请EPZ执照时可以同步对厂房进行租赁,在申请环评许可时同步从国内发货等(海上+清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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