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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虾类进口条件保持不变

发布日期:2025-10-3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5年10月29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2025年第366号公告,表示虾类进口条件保持不变。主要内容为:

  1.变更内容。近期DAFF收到大量咨询,询问澳大利亚对整只(未剥壳)生虾的进口条件是否发生变更。该公告确认,澳大利亚对供人类食用的生虾进口条件保持不变;

  2.根据标准进口条件,所有出口至澳大利亚的生虾必须:经冷冻处理,去除头部和外壳,并剔除虾线;还须在出口前及抵达时接受疾病检测,且检测结果须显示不含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黄头病毒基因型1(YHV1);

  3.DAFF表示,新喀里多尼亚是唯一获准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剥壳)未烹饪虾的贸易伙伴,除此之外,其它国家或地区暂未获准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剥壳)未烹饪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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