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氢气和脱碳气体市场一揽子立法”的最终版本,为全球氢能贸易树立了新的环境准入门槛。该法规不仅明确了低碳氢气的认证标准,要求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低于3.384
kgCO2e/kgH2,更将氢气泄漏纳入监管体系,凸显其对氢能供应链环境足迹的全方位管控。新规既是对产业绿色转型的倒逼,更是抢占未来氢能市场的机遇。江苏氢能供应链企业应以此为契机,主动适应国际规则,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合规体系,在全球化竞争中赢得先机。 江苏氢能供应链近期跨境合规风险 【风险提示】环境保护 规制:欧盟通过“氢气和脱碳气体市场一揽子立法”的最终版本 2024年5月21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氢气和脱碳气体市场一揽子立法”的最终版本,旨在推动欧盟天然气系统转向低碳和可再生气体,实现欧盟的去碳化目标。 该一揽子立法更新了《可再生气体、天然气和氢气内部市场条例》(Gas
Regulation,简称《气体条例》)、《可再生气体、天然气和氢气内部市场共同规则指令》”(Gas
Directive,简称《气体指令》)。具体更新内容包括不限于: (1)明确了可再生和低碳气体(包括低碳氢)的定义,即低碳气体可以来自不可再生资源,包括从废弃物中回收的碳燃料和低碳氢气; (2)低碳气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于化石燃料应至少减少70%,即温室气体排放阈值为3.384
kgCO2e/kgH2; (3)低碳气体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方法与可再生气体减排量评估方法一致,都涵盖了全生命周期排放,并且考虑氢气泄漏导致的间接排放,上游的甲烷排放和实际的碳捕集率; (4)氢气网络、储存和终端运营商应采取措施,防止并尽量减少其运营过程中的氢气排放,并定期对运营商负责的所有相关部件进行氢气泄漏检测和维修调查; (5)欧盟委员会需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评估氢气泄漏的环境和气候风险、技术特性以及最大氢泄漏率; (6)建立欧洲氢气网络运营商联盟(ENNOH),负责编写相关网络规范、为氢气部门制定欧盟范围内的非约束性十年网络发展计划(TYNDP)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