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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共同市场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名单

发布日期:2025-11-2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5年11月4目.南方共同市场秘书处发布No 27/25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名单.自2026年5月3日起生效。具体为:将氧化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膦(CAS号:75980-60-8)和N,N-二甲基对甲苯胺(CAS号:99-97-8)等2种物质认定为1B类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物质,列入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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