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目.南方共同市场秘书处发布No 27/25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名单.自2026年5月3日起生效。具体为:将氧化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膦(CAS号:75980-60-8)和N,N-二甲基对甲苯胺(CAS号:99-97-8)等2种物质认定为1B类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物质,列入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