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导读
越南拟制定酒精饮料新技术法规

发布日期:2025-11-06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5年10月3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召开酒精饮料国家技术法规制定咨询会,由副部长张清怀(Truong Thanh Hoai)主持,就制定酒精饮料新国家技术法规展开研讨。此次咨询会汇聚了工贸部多核心部门代表,包括创新、绿色转型与工业促进局、工业司、国内市场监管局、进出口司及贸易救济局;同时,卫生部、农业部、环境部、越南标准与质量研究院、越南啤酒酒精饮料协会、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及头部饮料生产企业代表也悉数出席。

  张清怀副部长明确了法规制定的四大核心方向:

  1. 消费者权益保障

  酒精饮料存在甲醇或乙醛中毒、重金属污染及微生物危害等潜在风险;非酒精饮品则需关注糖分、咖啡因含量、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及化学残留等问题。制定清晰、统一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标准,是降低风险、保障公众健康的关键。

  2. 法律框架衔接

  现行酒精饮料法规制定于2010年,已实施15年。在此期间,越南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完成重大更新,工贸部此次需推动新法规与现行法律及国际惯例接轨。

  3. 企业发展支持

  透明统一的监管框架将为合规企业提供保障,助力行业发展,并增强企业在国内及出口市场的竞争力。

  4. 可行性与实施落地

  法规需具备科学合理性,匹配越南现有检测能力,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路线图,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适应调整时间。

  越南食品工业研究院食品饮料技术部主任Dang Hong Anh介绍,新法规将实现四大核心更新:

  1. 以越南卫生部QCVN 6-3:2010/BYT标准为基础,融入欧盟及国际标准要求;

  2. 扩大监管范围,将传统及手工酒精饮料纳入管控,建立清晰的质量监管法律框架;

  3. 升级检测方法,确保其科学性与实际可操作性;

  4. 依据越南科技部2024年指导文件,更新抽样流程规范。

  企业代表方面,河内啤酒酒精饮料公司(Habeco)副总经理Pham Trung Kien对新规制定表示支持,认为更严格的标准将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他建议明确产品分类定义(如白酒、配制酒、蒸馏酒及食用酒精等),细化进口监管规则以避免不公平待遇,并呼吁持续加强与企业及消费者群体的沟通。

  卫生部代表Nguyen Minh Ha提出,建议将传统及手工酒类单独列为监管对象,可由工贸部与卫生部联合制定专项法规。

  越南工业和贸易部近期将召开第二次咨询会,公布更新后的法规草案。同时,呼吁各利益相关方继续提交意见,确保新法规全面、实用且具备广泛适用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