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3日,加拿大卫生部在第159卷第50期第一部分政府公报中,发布饮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元素的最大限量标准,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饮用水应先筛查总α辐射水平为0.5Bq/L和总β含量为1BqL。只有当其中一项(或两项)超过限量标准时,才需要进行单独的放射性核元素分析;
2.饮用水中天然放射性核元素的最大限量标准为:铅-210≤2Bq/L、镭-226≤5BqL、镭-228≤2B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