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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南(连载十六)

发布日期:2025-08-25 信息来源:江苏贸促微信公众号字号:[ ]


  随着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全面生效,江苏储能供应链企业面临日益严格的跨境合规要求,对电池的生产、再利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提出了严苛的环境保护要求。随着2024年8月实施细则的落地,企业在有害物质管控、电化学性能验证、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本期聚焦江苏储能供应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跨境合规挑战,建议相关企业提前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技术文件准备,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环境与安全标准,以稳固国际竞争力。

  江苏储能供应链近期跨境合规风险

  【风险提示】环境保护

  规制: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

  2023年8月17日,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正式生效,适用于在欧盟成员国上市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电池(包括添加在其他产品中的电池),包括便携式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SLI)电池,轻型运输工具(LMT)电池,电动汽车(EV)电池,工业电池等。法规的管控要求涉及电池的生产、再利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旨在提高电池产品的环境和安全标准。

  2024年8月18日起,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部分细则生效,包括不限于:

  (1)有害物质限制。满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附件17、《报废车辆指令》(ELV)和《电池与废电池法规》附件1中对铅、汞、六价铬、镉等含量限制。

  (2)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电动汽车电池、工业储能电池(2KWh以上)和轻型运输工具电池需随附含有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的技术文件,如能源循环效率及其损失比例。

  (3)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提供含有防范标示(防火或爆炸)、排除安全隐患的测试证明、完整的安全参数和安全隐患评估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文件。

  (4)电池管理系统。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LMT电池和EV电池须装备电池管理系统,能够存储和提供电池健康状况及预期使用寿命的关键数据。

  (5)合格评定要求。在欧盟销售的所有电池产品需带有欧盟合格评定标志(CE)、欧盟符合性声明(EU DoC)、技术文件(含电池及其预期用途的一般描述、性能或安全参数、标签等)、测试报告等。

  (6)标签、标记和信息要求。所有电池须清楚标示铅和镉的含量,并为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LMT电池和EV电池提供健康状况和预期寿命的详细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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