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正式发布2025年化妆品条例修正案。新规旨在提高监管清晰度,简化程序,加强对印度化妆品的监督。修正案要点如下: 1.澄清“在此之前使用”和“到期日” “在此之前使用”一词现在是指在标签上提到的月份的第一天之前使用。 “到期日”一词现在是指化妆品在指定月份的最后一天到期。 2.修订术语 为了保持一致性,相关规则中的“管制人员”一词已被“管制机构”所取代。 3.委任政府分析员 根据规则,只有根据该法规第20条任命的政府分析员才能被承认为政府分析员。 4.中央化妆品实验室职能 中央药物实验室现在将作为中央化妆品实验室,负责:测试和分析、受理企图上诉的实验室、中央政府指定的其他具体职能。 5.许可证修订 为清楚起见,具体条款中所有提及的“中央许可机构”均已改为“国家许可机构”。 记录和批量数据可以以电子方式或拷贝形式保存,并且必须在到期后保留三年或六个月,以较晚者为准。 测试和文件要求不适用于肥皂的制造。肥皂制造商遵循许可机构批准的程序。 6.许可证取消或暂停 在给予被许可人陈述意见的机会后,国家许可机关可以暂停或取消不合规的许可证。 对暂停或取消的上诉必须在90天内向州政府提出。州政府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7.出口标签 出口化妆品的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的法律。 如果收货人要求,标签上可以省略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代之以批准的代码。 8.其他显著变化 省略了与样品运输相关的“快递”一词。 假冒和掺假化妆品的定义现在与该法案第17D条保持一致。 在许可和质量控制相关规则中,“许可”和“许可场所”改为“批准”和“批准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