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欧亚经济联盟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了欧亚经济联盟《香水和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的修订。 明确了产品成分要求:更新了禁止用于此类产品的物质清单;在既定限制条件下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以及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清单。 生效时间:修改将在官方公布后12个月生效。 同时,项目对“成品可能释放的甲醛的最大理论浓度”设定了过渡期(至2027年1月1日)制造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相关信息。 现行标签要求:若甲醛的理论浓度超过0.05%,标签上须标注“含有甲醛”,自2027年1月1日起的新要求:若甲醛的理论浓度超过0.001%,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含有甲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