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料中心
江苏新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南(连载三十六)

发布日期:2026-01-13 信息来源:江苏贸促微信公众号字号:[ ]


  近年来,江苏风电产业链加速“出海”,东南亚成为重要市场。然而,随着业务拓展,跨境合规风险日益凸显。以越南为例,2024年以来当地政府对风电、光伏项目展开大规模反腐败调查,从政策审批、项目签约到运营验收,全链条均可能涉及职权滥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越南修订后的《反腐败法》对腐败行为界定清晰、处罚严厉,最高可判处死刑。这警示我们:江苏风电企业“走出去”必须将合规置于首位,深入研判东道国法律与监管动态,健全内部风控体系,尤其在项目审批、合同签订、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需确保流程透明、规范,避免卷入当地廉政调查漩涡。

  江苏风能供应链近期跨境合规风险

  【风险提示】腐败

  案例:越南警方调查风电项目

  2024年8月,越南公安部对32个风电项目展开调查,原因是与工业和贸易部滥用职权的指控有关。

  公安部要求国有垄断企业越南某电力公司提供24个风电场和8个光伏项目的有关文件,包括谈判与签署电力买卖合同的文件,检查、验收与确认商业运营日期的文件,发电厂电量计量系统的检查记录,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实际装机容量检查的文件等。

  此前,2023年,越南公安部逮捕了该电力公司下属电力交易公司董事阮某,罪名是涉嫌在履行职责时滥用职权;拘留了一位贸易部副部长,罪名是涉嫌收受贿赂。12月,越南共产党的纪检小组发现该国在规范光伏和风电的政策发展机制方面存在有违规行为。

  解析:

  2018年,越南颁布最新修订的《反腐败法》(第36/2018/QH14号法案)。2019年7月1日和2021年12月30日,越南分别颁布了第59/2019/ND-CP号和第134/2021/ND-CP号法令,在2018年《反腐败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该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组织、单位任职和行使职权的人员在国家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侵占财产、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侵占财产、在执行任务或公务时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影响他人以谋取私利等。

  该法将贪污腐败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是贪污金额低于5000万越盾,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第二等级是贪污金额在5000万越盾至2亿越盾之间,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第三等级是贪污金额在2亿越盾至10亿越盾之间,处以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第四等级是贪污金额高于10亿越盾,处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