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中国合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3145号通知,拟制定“以果糖转移酶制得食品原料菊糖的使用限制及标签规定”草案,意见反馈期为60天。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原料来源:草案所指菊糖原料需为蔗糖溶液与取自芽孢杄菌217C-11菌株的果糖基转移酶进行酶反应后.再经纯化步骤制得; 2.制定原料规格标准:规定作为食品原料的菊糖需符合系列规格要求,包括外观为白色粉,固形物含量为97±2%,菊糖(聚合度范围3-30)含量需达94.7%以上(千重计),其他糖类(蔗糖、葡萄糖及果糖总和)含量需在5.3%以下(千重计),pH值为5-7,并对砷、汞、镉、铅等重金属设定了限量标准; 3.新增成分标签要求:规定含有此菊糖原料的食品,应于产品上标示“本产品内的菊糖是以蔗糖经酵素反应制得”的成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