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iZiGuZycEa99vbcnl1zg CBAM法规于2023年5月正式生效,并采取分阶段推行的策略,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期,具体安排如下: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期间为“学习阶段”,旨在建立碳排放数据报告框架,为正式征收费用奠定基础。CBAM商品的进口商在此期间需报告一组数据,其中包括其商品的隐含碳排放数据,但无需为隐含碳排放支付财务调整费用。 正式实施阶段(2026年1月1日起):进口商必须以证书的形式承担“CBAM义务”,即代表特定商品进口商的欧盟授权申报商将购买并提交其进口商品隐含碳排放的CBAM证书。由于该证书的价格将按照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配额的平均价格进行确定,并且监测、报告和核查(MRV)规则系根据EU
ETS的MRV体系设计,这将使进口商品与加入EU ETS的设施经营者所生产的商品的碳价得以均等化。从2026年开始至2033年底,随着EU
ETS下的免费配额逐步被淘汰,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将逐步受CBAM义务覆盖。自2034年起,CBAM商品的隐含碳排放将100%由CBAM证书覆盖,此等商品将不再获得免费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