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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拟修订食品法

发布日期:2026-01-04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5年12月17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司发4/2025号提案,拟修订食品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日。主要内容:

  增加非零售包装食品定义。 “非零售包装”中的食品是需要进行进一步加工后才能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

  非零售包装食品标签规定。食品名称;识别码或批号;生产日期;相关声明:非零售包装或非零售,禁止直接销售,禁止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制造商或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配料表;动物来源信息;含有添加酒精(若有);过敏原;净重;原产国;

  拟制订部分食品中四唑虫酰胺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量,具体内容部分如下表所示。

药物名称

食品种类

拟制定的最大残留量(mg/kg)

备注

四唑虫酰胺

芥蓝

15

新增

卷心菜

0.7

唑嘧菌胺

西红柿

1

氯菊酯

茄子

1

三唑酮草酯

精米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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