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5日,越南通报了《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该草案规定了钢铁产品和货物在生产、进口和市场流通中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对钢铁在源头实施的上市后质量检验,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根据风险等级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分类; ——适用标准的申报; ——合格评定; ——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声明; ——合格评定机构的登记、指定和承认; ——国家质量检查; ——免检、减检或加严检验; ——标签标识; ——对不合格产品和货物发布警告、召回和处理等事项,应依照《标准和技术法规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但该草案另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该草案评议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5日,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