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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要求进口商在进口许可证申请中准确申报食品来源信息

发布日期:2026-10-22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大 中 小 ]


  2026年10月7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公告,要求进口商在进口许可证申请中准确申报食品来源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1)进口商有责任向供应商获取食品来源信息(如生产设施名称及所在地),并将其作为溯源记录的一部分妥善保存;

  (2)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的“CA/SC代码1”栏申报来源信息,包括生产单位代码、县(市)、州或省代码,生产单位、县(市)、州或省代码列表可查阅“工具与资源”栏目。对于必须从SFA认证来源采购的食品(例如肉类及肉制品、蛋类及蛋制品、河豚),应申报SFA认证经营单位代码。

  分析提醒:

  新加坡90%以上食品依赖进口,精准申报生产单位代码及产地信息,是口岸快速追溯与风险处置的基础。对出口企业而言,建议提前向新加坡进口商提供完整生产设施名称、地址及SFA认证代码,确保申报与随附卫生证书、原产地证明一致;肉类、蛋类等高风险产品须确认来源设施已在SFA认可清单内。申报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进口准证延误、货物扣留甚至处罚,相关合规要求应纳入对出口商的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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