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继续关注创新药跨境合规中的数据保护议题,以欧盟《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EHDS)生效为例,解读其在个人健康数据跨境访问、二次利用及技术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为计划布局欧洲市场的创新药企业提供合规参考。 江苏创新药跨境合规风险 【风险提示】跨境数据保护 规制:欧盟《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 2025年3月26日,欧盟《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条例》(EHDS)生效,旨在解决成员国间健康数据互通难、管控散、利用弱的问题。 EHDS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平衡“个人医疗服务体验”与“健康数据创新价值”,让欧盟公民在跨境就医时能便捷、安全访问自身电子健康数据,保障医疗连续性。通过规范数据二次利用,为科研、新药研发、AI医疗工具训练等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持,且全程遵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隐私保护要求。 (2)明确个人跨境数据控制权,公民可在任意欧盟成员国访问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自身健康数据,知晓数据访问记录,能主动补充健康记录信息并在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间转移数据,同时禁止未经同意的商业化利用。强制统一数据互通技术标准,要求所有成员国电子健康记录(EHR)系统符合欧洲电子健康记录交换格式。各成员国需设立数字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新规落地、跨境数据争议协调与合规监督。规范数据二次利用,允许将匿名化或假名化处理后的健康数据,用于科研、公共卫生监测等非医疗直接用途,但需通过隐私风险评估,且需从EHDS指定合规平台申请使用,确保数据仅用于授权目的。 解析: 2025年3月5日,欧盟发布EHDS常见问题清单,明确“数据”主要包括电子健康记录相关数据(如患者摘要、电子处方)、影响健康的因素数据(如社会经济、环境和行为因素)、人类遗传和基因组数据、临床试验和研究数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