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协会Glass Fibre
Europe于2025年11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补贴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019 11 00、ex 7019 12 00(TARIC编码为7019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和7019 12 00 39)、7019 14 00 以及7019 15 00(TARIC编码为7019 14 00 10、7019 14 00
90、7019 15 00 10和7019 15 00
90)。本次日落复审的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3年12月1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发起反补贴调查。2014年12月2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反补贴终裁。2019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