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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农残检测抽样与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6-04-17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字号:[ ]


  2026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EU) 2026/765号实施条例 ,全面更新动植物源性食品与饲料中农药残留官方控制的抽样、分析、结果判定全流程规则,废止已实施24年的2002/63/EC指令,新规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适用,覆盖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全体成员国。

  新规适用的产品范围是所有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依据法规(EC) No 396/2005定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管控范围)。新规填补蜂蜜、两栖爬行类、水产品、昆虫食品、高价值产品等品类抽样空白,统一批次划分、增量取样、实验室样品量要求,并首次以立法形式引入扩展测量不确定度判定机制,实现精准监管。

  一、核心抽样要求(关键品类)

产品类别

典型品类

实验室最小样品量

抽样要点

哺乳动物肌肉

牛、猪、羊

0.5kg(去骨)

随机多点取样,保证代表性

禽肉

鸡、火鸡

0.5kg(去皮去骨)

小型禽至少6只取样

新鲜果蔬(中果)

苹果、橙

1kg≥10 个)

均匀分布取样点

蜂蜜

所有蜂蜜

0.5kg

完整包装单元取样

高价值产品

藏红花、玫瑰

0.1kg

可减量但需记录理由

蛋类(中号)

鸡蛋

10

整蛋取样不破损

饲料/谷物

散装粮谷

1kg

分层多点取样

  二、结果判定核心规则(执法统一标准)

项目

统一要求

判定公式

扩展不确定度

一般农药 50%;铜 20%

合规:检测值不确定度≤MRL

覆盖因子

k=295% 置信水平)

不合格:检测值不确定度>MRL

方法验证

每类基质必验证

超标需复测确认

  新规明确:检测值不得直接判定超标,必须扣除不确定度后再比对MRL;若残留导致短期摄入超急性参考剂量,主管部门可采用更严格判定标准,兼顾科学与安全。同时规范抽样报告、样品储运、复检留样等全链条要求,消除成员国执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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