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加拿大发布G/TBT/N/CAN/657/Add.2号通报,宣布2026年4月15日,《加拿大等级标准汇编:第二卷——新鲜果蔬》(Canadian
Grade Compendium: Volume 2 – Fresh Fruit or
Vegetables)中关于苹果等级及要求的修订内容正式发布。此前针对苹果的等级要求将停止适用,所有受监管方必须遵守新的要求。 在加拿大,某些新鲜果蔬若要在进口或省际贸易中进行销售,必须进行分级。2021年,加拿大提交G/TBT/N/CAN/657号通报,对包括苹果在内的蔬果(杏、芦笋、葡萄、桃子、梨、李子和李子干的)等级和要求进行修订。苹果的等级及相关要求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在一份以引用方式纳入(IbR,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的文件《加拿大等级标准汇编:第二卷——新鲜果蔬》中予以规定并强制执行,该文件已被纳入《加拿大安全食品法规》(SFCR)。 部分苹果等级法规介绍 《加拿大等级标准汇编:第二卷——新鲜果蔬》第6至18节规定的等级和要求适用于从Malus
domestica或Malus communis培育的苹果品种,但直径为51毫米(2英寸)或更小的微型苹果除外,例如Lady苹果。 与中国鲜苹果等级国家标准(优等、一等、二等)不同,加拿大苹果等级共有7级,等级名称分别为:Canada
Extra Fancy, Canada Fancy, Canada Commercial, Canada Hailed, Canada Commercial
Cookers, Canada No. 1 Peelers and Canada No. 2 Peelers。 苹果色泽要求 加拿大特级(Canada Extra Fancy)、加拿大一级(Canada
Fancy)和加拿大商用级(Canada Commercial)苹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对于纯红色或全条纹品种,或者部分红色或部分条纹品种,其表面红色或红色条纹所占比例至少须达到《主要苹果品种颜色要求表》第2、3或4列中第1项或第2项所规定的百分比; (b) 对于red cheeked或blush
varieties品种,须具备本节《主要苹果品种颜色要求表》第2、3或4列中第3项所描述的最低颜色深浅度; (c)
对于绿色、黄色或褐皮品种,须具备《主要苹果品种颜色要求表》第2、3或4列中第4项所描述的颜色。 
此外,加拿大对各苹果等级的果型、机械伤、雹伤、果梗等均有相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