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的《食品等标示标准》部分内容修订,改善脱咖啡因产品标示标准及普通食品形态的酒类产品的标示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将“咖啡因含量去除90%以上的产品为”脱咖啡因(低咖啡因)产品“,修改为”基于原料咖啡豆的固形物去除咖啡因后的“残留咖啡因含量在0.1%以下的,方可标注为”脱咖啡因(低咖啡因)“。 酒类产品但使用与非酒类食品的品名、标识、商标或容器、包装等相同或近似的样式进行生产、加工的产品,须在产品主展示面明确标注其”酒类“属性,将”酒“或”酒类“等字样置于边框内或使其与底色明显区分,以不小于20磅的字号清晰标注。 该修订内容将于2028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