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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暂停实施,越南食品注册备案制度将迎来大变革?

发布日期:2026-05-06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字号:[ ]


  2026年初,越南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重大调整,其中修订食品注册备案制度的第46号法令(46/2026/ND-CP)与第6.13号决议(66.13/2026/NQ-CP)发布后,在行业内引发强烈反响与广泛讨论,越南官方先后两次发布暂停执行决议。根据第二次暂停决议(15/2026/NQ-CP)规定,第46号法令与第66.13号决议的暂缓期限,将持续至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正式生效为止。食品伙伴网结合越南相关主管部门说明与合规服务实践经验,深入解读政策反复调整的背后原因,并对未来监管趋势作出分析。

  一、新规暂缓执行的原因探究

  1、部分要求实际执行难度大

  根据新规要求,绝大多数食品(含原料、添加剂、包装及食品接触材料)在生产、流通使用前均须完成申报流程。而按照现行第15/2018/ND-CP号法令规定,仅用于企业内部生产的原料信息以及不在越南国内流通销售仅用于出口的产品可豁免申报。若严格执行新规,企业需对内部自用原料开展大量额外申报工作,流程繁杂且系统性强,但实际监管意义不足——企业最终需对含包装在内的终产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而非仅针对食品原料本身。

  2、检测能力与需求短期内难以匹配

  新规配套启用全新检测报告模板,新增符合性判定要求,意味着所有检验检测机构需调整检测模式,按照适用技术法规或企业申报标准,逐项判定产品检测指标的合规性。新规一旦实施,食品申报检测量将大幅攀升,直接延长单批次产品检测周期,甚至可能出现检测机构因顾虑法律责任而拒绝受理样品的情况。此外,新规发布后,越南卫生部虽多次更新获批检测实验室名单,但实验室数量并未明显增加。而短期内实验室能力建设、设备配置与人员培训很难快速到位,这将是影响食品申报程序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3、文件要求脱离实际贸易场景

  据越南工商联合会消息,目前市场上90%的进口食品均无法满足新规下合规声明注册的文件要求,核心障碍是必须提供境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书。实际上越南多数食品及原料进口通过全球分销体系、贸易中间商完成,并非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境外厂商(尤其日本、欧盟、美国企业)并没有按照第46号法令要求的形式出具授权书的惯例,也不接受按照越南法律承担法律责任。这些实际情况使得企业即使有遵守规定的意愿,也难以完成文件补齐。

  4、新规的“过渡”属性易导致政策不稳定

  第46号法令作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并未完整涵盖食品注册备案制度的全部内容,仅规定技术法规符合性公告的模式;而有关产品适用标准公告、公告注册模式则由第66.13号决议规定,且该决议明确有效期至修订版《食品安全法》颁布,但最迟不超过2027年2月28日。这意味着两项文件均属于“过渡性”法规,短期实施后可能还是会被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替代,容易造成法律体系不稳定进而引发生产经营及贸易秩序混乱。

  二、越南食品安全监管未来展望与趋势分析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通过第119号决议(119/2026/UBTVQH15),正式将《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按立法进程,该修正草案将于2026年9月提交国会常委会审议,预计2026年10月提请国会全体会议表决。参照越南立法惯例,法律修订通常需6-18个月,结合本次草案重要性与争议情况,若无特殊情形,有望于2027年3月初获批通过,这与第66.13号决议规定的最迟有效期(2027年2月28日)基本衔接。

  整体来看,越南食品安全监管即将发生重大变革,最终成效取决于2026年10月国会审议时各方博弈结果,以及2027年新法生效后的执行情况。对企业而言,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为相对宽松的过渡期,可继续按照现行注册备案制度要求进行申报。但建议业内持续关注今年10月越南国会审议的草案文本,提前做好合规调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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