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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修订蜂蜜条例

发布日期:2026-06-10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6年5月26日,卢森堡官方公报发布A253号公告,修订蜂蜜条例,自2026年6月14日生效实施。主要内容:

  (1)修订蜂蜜的定义范围,花蜜、沥干蜂蜜、离心蜂蜜等均可用蜂蜜名称来代替,但“蜂巢蜜”“含蜂巢碎块的蜂蜜”和“工业用蜂蜜”除外;

  (2)工业用蜂蜜,标签上必须在产品名称附近注明“仅供烹饪使用”字样,用于工业用途的蜂蜜的散装容器、包装和商业文件必须清晰标明附件一第3段规定的完整产品名称;如果工业用蜂蜜被用作复合产品的成分,则复合产品的名称中可以使用“蜂蜜”一词,而不是“工业用蜂蜜”;除工业用蜂蜜外的其他蜂蜜可补充以下信息:如果产品全部或主要来源于所指明的植物或花卉,并具有相应的感官、理化和显著特征,则可补充说明该植物或花卉的来源;区域、地域的原产地(如果产品完全产自所述原产地);具体质量标准;

  (3)蜂蜜标签上必须标明蜂蜜的产地。如果蜂蜜产自多个国家,则必须在标签的主要视野范围内,按重量递减的顺序标明蜂蜜的产地,并注明每个产地所占的百分比,混合物中每种成分的含量允许有5%的误差;对于净含量不足30克的蜂蜜包装,原产国名称可替换为符合最新版国际标准ISO3166-1的双字母代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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