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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批准修订《包装和消费品商品法条例》关于食品接触陶瓷材料的修订案

发布日期:2026-06-16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6年5月4日,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批准发布关于修订《包装和消费品商品法条例》中有关食品接触陶瓷制品的修订案。

  修订后的食品接触陶瓷制品的铅和镉释放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陶瓷制品的类型

类型1: 无法填充的制品或内部深度(从容器最低点到溢出面所测得的距离)不超过25毫米的可填充制品

4 μg/dm2

6 μg/dm2

类型2: 1类和3类外其他可填充的制品

20 μg/l

30 μg/l

类型3: 炊具;容量超过3L的包装和储藏容器

7 μg/l

10 μg/l

  实施日期:该修正案于2026年5月29日生效。

  过渡期:2026年1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符合2026年5月28日前颁布的《包装和消费品商品法条例》的陶瓷制品可在市场继续销售直至库存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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