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导读
新加坡出台农药登记新规

发布日期:2026-06-02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字号:[ ]


  2026年4月29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官方通告,宣布将修订《食品安全与安保法》项下农药产品登记管理规则,法案第11部分农食投入相关条款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生效,将调整农药监管权责划分、登记要求及标签管理规则,大幅简化行业合规流程。

  本次核心变动首先体现在监管职能划转。自新规生效起,新加坡食品局将从国家公园局(NParks)接手果蔬等可食用农作物用农药的监管权限,统一负责登记、审批及后续合规管理,实现食用农用药政归口管理。

  在登记管理方面,政策明确实行平稳过渡。现行依据《植物控制法》完成登记的食用作物农药无需重新注册,资质自动沿用至新法规框架下;仅用于观赏植物的农药,自此豁免《食品安全与安保法》及《植物控制法》登记要求,大幅减轻企业备案成本。

  通告同步明确标签配套政策:同时适用于食用及观赏植物的农药,无需强制删除包装上观赏用途标注;仅用于观赏类农药,注册号建议移除但不作强制要求,官方也不再重新核发登记证书。企业若需将观赏农药拓展用于食用作物,需按新法规单独申请登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