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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商事调解案例选编(连载三)

发布日期:2026-07-23 信息来源:江苏贸促微信公众号字号:[ ]


  本期分享的是一起跨境贸易质量争议案件。本案灵活运用“线上初步沟通+线下实质磋商”模式成功化解,最终双方达成合意并签署《和解协议》,展现后续继续合作可能性。

  常州某公司与比利时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线上沟通+线下磋商”促成跨境贸易质量争议化解

  关键词

  商事纠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产品质量争议 货款支付   贸促会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常州某公司(下称“常州公司”)与比利时某公司(下称“比利时公司”)先后签订11份亚麻纱销售合同,常州公司已履行大部分交货义务。比利时公司支付了前10笔合同货款,但以最后一份合同(MY203013C,金额27万美元)项下货物存在“腰带纱、麻皮、黑丝、死结”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主张常州公司应赔偿其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共计31.38万美元。2025年3月,常州公司通过常州市贸促会向江苏省贸促会求助解决纠纷。

  处理方式方法

  江苏省贸促会受理后,指定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一是全面梳理案情。审核双方合同、付款凭证、往来邮件等材料,厘清合同履行过程和争议焦点。二是克服跨国沟通障碍。调解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国内关联方(比利时公司上海联络人)建立联系,克服时差、联系人休假等障碍,耐心多次尝试,最终联系顺畅。三是“背对背”沟通明确诉求。调解员分别与双方沟通,常州公司核心诉求为尽快收回货款,比利时公司则坚持要求常州公司承担质量损失。调解员从中立角度分析证据情况、潜在诉讼成本及执行风险,引导双方理性评估调解方案。四是组织线下“面对面”调解。在前期多轮沟通基础上,调解员协调双方于2025年9月4日赴常州市贸促会进行现场磋商。双方围绕损失认定、付款金额、责任豁免等核心分歧进行多轮问答,整个过程长达7个小时。五是拟定“一揽子”解决方案。经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同意将争议款项与质量索赔相互抵扣,以一个总额打包解决所有争议。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合意并签署《和解协议》。协议主要约定:比利时公司向常州公司支付13.5万美元了结全部争议(包括未付货款和质量索赔);款项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双方均放弃基于本合同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协议签署后,双方表示满意,期待后续继续合作。

  解纷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5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21条、第626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2024年版)

  解纷要旨

  本案是运用“线上初步沟通+线下实质磋商”模式成功化解跨境贸易质量争议的典型案例。针对当事人分处境内外、争议事实复杂、互信不足等特点,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贸促系统调解专业优势和沟通渠道作用,通过前期远程沟通厘清争议、建立对话,后期巧妙利用外方来华参展契机组织“面对面”谈判,“一揽子”解决货款支付与质量索赔问题,有效避免了跨国诉讼的高成本与高不确定性,体现了商事调解在高效化解国际经贸纠纷、维护长期商业合作关系方面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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