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公示《食品真菌毒素污染限量国家技术规范》(QCVN
8-1:2026/BYT)草案,新规将替代实施多年的QCVN
8-1:2011/BYT,新规正式签发12个月后生效,旧版同步废止。进口、生产、流通存在真菌毒素污染风险食品的市场主体均需合规执行,核心调整为全覆盖6大类真菌毒素、细化全品类食品限量阈值。 核心法规变更如下: 管控毒素 | 覆盖食品类别 | 关键限量调整要点 | 黄曲霉毒素 | 坚果、油料、谷物、乳制品、婴幼儿辅食 | 区分预处理/直接食用两类限值;婴幼儿食品B1低至0.1μg/kg,婴幼儿配方乳M1仅0.025μg/kg | 赭曲霉毒素A | 谷物、干果、咖啡、酒类、香辛料 | 香辛料、甘草制品设差异化高限值;婴幼儿加工谷物统一 0.5μg/kg | 展青霉素 | 苹果制品、果汁、果酒 | 普通果汁50μg/kg,婴幼儿苹果辅食收紧至10μg/kg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 各类谷物及米面制品 | 谷物原料限值1250–2000μg/kg,婴幼儿谷物辅食仅 150–200μg/kg | 玉米赤霉烯酮 | 谷物、玉米油、谷物零食 | 未加工玉米限值350μg/kg,婴幼儿食品严控20μg/kg | 伏马毒素 | 玉米及玉米加工品 | 原料玉米4000μg/kg,婴幼儿玉米辅食降至200μg/kg |
新规统一配套检测方法,兼容AOAC、EN、ISO系列多套液相色谱 -
质谱检测标准;明确食品需完成ISO17025实验室检测并自我声明;设置过渡期,生效前已备案产品可流通至保质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