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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升级兽药与水产饲料监管:风险分级调整与合规预警

发布日期:2026-08-06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字号:[ ]


  2026年7月24日,越南发布G/SPS/N/VNM/185号通报:修订和补充农业和环境部负责管理的中高风险产品和货物清单某些内容的通知草案,与2026年6月30日第27/2026/TT-BNNMT号通知一起发布。

  通告草案修订了第27/2026/TT-BNNMT号通告附录一第4.1、4.3和5.2项,并在附录二中增加了第2项。它更新了中等风险的兽药、兽用疫苗和水产饲料,以及高风险的含麻醉物质的兽药和兽用减毒活疫苗的分类和质量管理要求。它规定了适用的国家技术法规、测试和合格评定路线以及合格声明要求,包括国产和进口水产饲料的方法。主要内容包括:

  1. 调整中风险产品清单 (附录 I)

  兽药与疫苗 (条目 4.1, 4.3):

  普通兽药 (不含麻醉成分) 和 非弱毒疫苗 的质量管理要求被统一。两者在越南流通时,都必须符合《兽药国家技术法规 QCVN 01-187:2018/BNNPTNT》的要求,并依据法律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水产饲料 (条目 5.2):

  明确了复合饲料、添加剂和鲜活饲料的合格评定方法。

  国产产品:采用第5种方法,即基于对生产条件的检查结果,而非评估生产过程。

  进口产品:采用第7种方法,且必须在市场流通前完成合格声明。

  2. 新增高风险产品类别 (附录 II)

  草案在高风险产品清单中新增了“兽药”类别,并细分为两项:

  含麻醉成分的兽药 (条目 2.1):被明确列为高风险产品,其流通需符合《兽药国家技术法规 QCVN 01-187:2018/BNNPTNT》的要求。

  弱毒疫苗 (条目 2.2):同样被明确列为高风险产品,其流通也需符合上述同一技术法规的要求。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2日,拟批准日期和拟公布日期待定。

  分析提醒:

  相关出口企业需高度警惕合规成本激增与市场准入收紧的双重风险。含麻醉成分兽药与弱毒疫苗被划入高风险类别,意味着出口将面临最严格的前置管控与强制性合格认证,通关周期显著拉长,建议企业立即启动合规自查并预留3-6个月缓冲期;同时,进口水产饲料被明确采用“第7种合格评定方法”且须在流通前完成合格声明,凸显了对进口产品源头管控的收紧,企业务必提前确认越南认可检测机构名录,确保检测报告有效性,并持续跟踪草案评议期结束后的正式生效文本与过渡条款,避免因新规落地导致货物滞留或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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