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第150号进口行业通知,公布《谷斑皮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第一部分(植物产品途径)》最终报告,并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建议。现有紧急措施在BICON更新进口条件前继续有效。 本次最终报告 第一部分植物产品传播途径的风险分析结论。第二部分海运集装箱途径风险分析预计于2027年初发布草案征询公众意见。 最终报告建议采取持续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结合运行系统,以实现澳大利亚的适当保护水平。 报告对风险管理措施建议如下: 一是:将现行7项紧急措施全部转为长期风险管理措施; 二是:针对进口科研用途植物产品增加一项额外措施; 三是:修订已处理货物植物检疫证书要求,要求证书应包括以下声明内容:经处理后,已对代表性样品实施检验,未发现Trogoderma属任何活虫; 四是:要求货物出口前实施除害处理的境外服务商,必须在澳大利亚边境前生物安全处理机构(AFAS或Aus
Treat)下注册并获批准。 |